四川省旅游条例/第三章 旅游促进与发展第三十六条有效鼓励旅游经营者开展跨区域合作协作,丰富旅游产品,建设风景廊道,推出旅游精品线路。鼓励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等加强对跨行政区域旅游合作研究。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