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条例/第二章 旅游规划与资源保护第二十条有效支持旅游资源富集、发展基础较好的区域,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完善协调发展机制,统一规划布局、优化公共服务、推进产业融合、加强综合管理、实施系统营销,营造良好自然生态环境、人文社会环境和放心旅游消费环境,实现全域宜居宜业宜游,构建全域旅游共建共享新格局。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