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有效

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自收到制定机关报请批准的报告之日起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对报请批准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主要审查其是否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是否违背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是否违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出的规定。对不违背上述原则和规定的,自收到制定机关报请批准的报告之日起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