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在货物运输主要通道、重要桥梁入口、普通公路以及开放式高速公路卡点、高速公路省界等重点路段和节点设置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设备,具体布局规划由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制定。

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设备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在公路桥梁上设置载质量限制禁令标志,禁止货物运输车辆违反禁令标志通行。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