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