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船舶水污染防治第二十一条有效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等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