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六条有效提出议案机关的负责人可以在省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联组会议上对议案作补充说明。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26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