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一条有效省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听取议案说明后,由分组会议或者联组会议进行审议,并由有关的省人大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报告。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26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