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政务服务条例/第五章 其他政务服务便利第三十八条有效政务服务机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实施清单之外的其他材料。申请人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政务服务机构已在线收取申请材料或者可以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平台获取规范化电子材料的,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实体材料。同一政务服务机构在上一个政务服务环节已经收取的申请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