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首席代表制,市、县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机构应当选派熟悉业务、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本机构驻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各政务服务机构的首席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履行受理、审查、决定、颁证及送达办理结果等职责,负责督办本机构承办的政务服务事项,组织、协调涉及本机构政务服务事项的联合办理等工作。

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