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的职权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由其行使的职权。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