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表决,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决定,按照大会议事规则可以采取投票、电子表决系统或者举手等方式进行表决。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