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第三章 宗教活动场所第三十条有效宗教团体、寺观教堂拟在寺观教堂内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国家宗教事务部门批准。宗教团体、寺观教堂以外的组织和个人不得修建或者设置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禁止在寺观教堂外修建或者设置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