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有效发布农药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