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工会应当支持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履行职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在行使职权时,应当如实表述职工的意愿,并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报告工作,主动接受职工的监督。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