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二章 立法规划、计划第十五条有效年度立法计划分为审议、立项论证、调研论证项目,以及根据需要安排的预案研究、立法后评估项目和法规清理工作。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28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