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二章 立法规划、计划第十四条有效立法规划项目分为任期内完成制定、修改的法规,条件成熟时制定、修改的法规,以及根据情况和需要适时制定、修改、废止或者解释的法规。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28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