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四章 渔业船舶的航行、作业和停泊第二十九条有效渔业船舶的所有者、经营者以及船长应当及时了解气象和海况信息,遵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防风、防汛、防风暴潮等紧急避险指令,落实渔业船舶避风、避险措施。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