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四章 渔业船舶的航行、作业和停泊第二十四条有效渔业船舶应当悬挂统一式样的船名牌并保持清晰、完整。船名牌的具体式样由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