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五章 表决与公布第二十七条有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人事任免,应当在省人大常委会公报和《浙江日报》刊登。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