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自治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监管平台,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生态状况评估和生态环境监管。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