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第四章 修复与补偿第二十一条有效鼓励生态保护红线受益地区和生态保护红线所在地人民政府通过协商或者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生态保护补偿。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生态保护补偿投融资机制。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