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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第四章 修复与补偿

第二十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按照国家规定明确补偿范围,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完善生态保护财政转移支付政策,促进生态保护红线和其他区域协调发展。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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