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三十七条有效对古树名木的保护,依照国家、省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3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