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第二章 生态保护修复/第三节 河湖湿地第二十六条有效自治区实行河流跨行政区域断面交接制度。自治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合理设定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水量等指标,完善河流跨行政区域断面监测设施,建立交接断面水质水量超标预警、超标排放补偿机制。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