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灌区现代化建设,推进灌区智能化节水改造,利用信息化手段,合理配置水资源,优化灌区供水调度,提高灌溉用水效率,提升灌区精细化管理水平。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