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第二章 生态保护修复/第二节 森林第十七条有效自治区严格落实天然林全面保护制度。严格限制天然林采伐,加强大兴安岭、阴山山脉、贺兰山山脉等山区天然林保护,提高黄河、嫩江、西辽河、额尔古纳河、绰尔河等流域天然林植被覆盖度,保护和修复天然林资源,逐步提高天然林生态功能。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