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学校应当完善未成年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和早期干预机制,按照规定开设心理健康课程,并可以通过建设心理辅导室、与专业心理健康机构合作等多种方式,为未成年学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预防和解决未成年学生心理、行为异常问题。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