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第二章 专利促进第十七条有效市场监管、经济信息等有关部门,应当支持拥有专利的单位和个人参与标准的制定工作,推动专利形成相关技术标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