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南垒河流域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开发利用第十七条有效在南垒河流域河流的滩地和沿岸开展野炊、烧烤、聚会、游玩等活动的,应当保护好环境,注意用火安全,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地方法规 ·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