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南垒河流域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开发利用第十六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南垒河流域两岸餐饮业经营活动范围。从事餐饮业,应当配置餐饮污水处理设备,对餐饮业产生的污水进行有效处理。未经处理,不得排入水环境。地方法规 ·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