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南垒河流域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开发利用第十三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在制定南垒河流域产业发展规划时,应当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注重节水、节能、节地和资源综合高效利用,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绿色产业等,优先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林业和高附加值的农产品加工业,积极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地方法规 ·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