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在南垒河流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应当符合南垒河流域保护规划,并按照法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

在南垒河流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周围植被、水体、地貌、共生物,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恢复原状。

地方法规 ·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