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邮政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省邮政管理部门在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市、县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3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