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邮政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义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并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支持快递企业发展,推进快递服务体系建设。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