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发布全省开发、引进、应用先进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重点和方向,组织实施重大节能工程项目、重大节能技术推广和示范项目。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