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国家机关用能和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应当节约能源。国家机关节能工作应当作为政府节能绩效评估和考核制度的重要内容。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