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能源生产、经营、运输、储存过程中降低能源消耗,防止和减少损失和浪费,提高能源开采、加工转换效率及输送效率,节约非生产用能。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