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和社会需求,结合自然资源状况和生态保护要求,依法开展登山活动资源调查与风险评估,完善公共服务,实现科学有序开发。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