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登山条例/第三章 登山活动的组织和开展第十六条有效登山活动发起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制定安全保护制度和应急预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阻挠、干扰登山活动。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