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立法条例/第四章 立法程序/第二节 自治条例案、单行条例案的审议和通过第二十一条有效列入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自治条例案、单行条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相关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各代表团审议自治条例案、单行条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各代表团审议自治条例案、单行条例案时,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地方法规 ·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