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列入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自治条例案、单行条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相关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自治条例案、单行条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各代表团审议自治条例案、单行条例案时,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