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第二章 基础设施建设第十七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多元、高效设施农牧业发展机制,因地制宜发展信息化、标准化、智能化设施农业和现代设施畜牧业,推动设施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