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立法条例/第七章 地方立法制度保障和其他规定第七十九条有效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同时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地方性法规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地方性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26日第七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