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有效违反国家规定破坏生物多样性,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修复责任、赔偿损失和相关费用。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