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第三十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强化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投入,因地制宜出台生态保护补偿引导性政策和激励约束措施,推动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推进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拓宽生物多样性保护补偿资金渠道。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