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海洋、林业等部门,优化建设动植物园、濒危植物扩繁和迁地保护中心、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和保育救助站、微生物菌种保藏中心等各类抢救性迁地保护设施,实施珍稀濒危物种拯救工程,健全迁地保护种群的档案与监测管理制度,完善迁地保存、繁育体系。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