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鼓励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根据本行业、本单位特点,依法制定文明行为公约、守则。

地方法规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