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九条有效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提出不同类型用地的界线,规定绿地率控制指标和绿化用地界线的具体坐标。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绿地布局,提出绿化配置的原则或者方案,划定绿地界线。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