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为保证管线安全使用或者居住区内因严重影响居住采光、通风、安全需要修剪树木的,应当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修剪。修剪树木时应当兼顾树木生长和绿化景观。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